:::

公告資訊

檢送彰化縣108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錄取名單乙份,請於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檢具領據逕寄各組承辦學校辦理經費核撥作業,請查照。
歷史訊息
| | |
更新日期   2019/11/04
|
瀏覽人數: 71人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本府108年10月30日召開本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使用各校領據(領據抬頭:國中以上組:彰化縣立社頭國民中學;國小組:彰化縣田中鎮大安國民小學),並請貴校出納人員檢視是否具完整匯款資料,包括學校公庫所在行庫(分行)、公庫行庫代碼(7碼)、完整戶名、公庫帳號及學校之統一編號,確認上列資料無誤後,請依組別逕寄: 

1. 國中以上組:彰化縣立社頭國民中學許主任收(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中興路1號。TEL:04-8732047#180),信封請加註「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請領文件」。請注意:領據務必要有編號 

2. 國小組:彰化縣田中鎮大安國小黃主任收(地址:520彰化縣田中鎮三安里大安路一段200號。TEL:04-8742327#11),信封請加註「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請領文件」。  

三、本獎學金將依學校提供之公庫帳戶逕行撥付獎學金,預計於108年12月20日前完成,屆時請學校代為轉發予獲獎學生。 

四、資料不齊、錯誤或逾期送達(以郵戳為憑)影響撥款作業進行,致影響學生權益,請各校自行負責。 

五、本獎學金錄取名單同步公布於本府教育處網站,相關請領表件格式,請逕依本公文附件檔下載使用或逕至本府教育處\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特教科\獎學金項下查詢及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boe.chc.edu.tw)。 

六、本案經費採就地審計方式,本縣所屬各校原始憑證(印領清冊)應依「會計法」及「彰化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經費執行簡化方案」等規定妥善保管留存各校,以備查核。非本縣所屬學校,請將原始憑證併同領據寄送至承辦學校。 

七、本府訂於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2時起於彰化演藝廳(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舉行108學年度第1學期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頒獎典禮,惠請貴校校長及受獎學生於當日下午1時40分前報到與會;並請於108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至線上填報出席人員名單(網址:https://tinyurl.com/yxvghwc9),俾利進行座位安排事宜;另請各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