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定本縣各級學校視導工作計畫及注意事項。
二、督學分區視導工作。
三、國民教育輔導團業務。
四、重大偶發事件處理。
一、教師專業發展:精進教學計畫、教學卓越獎及校長領導卓越獎、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
二、十二年國教相關業務:免試入學、特色招生、國中會考、適性入學、家長宣導等。
三、各項教學活動:科技與科學教育、網界博覽會、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本土語言教學計畫、108課綱推動、美感教育計畫、英語教學與國際教育、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等。
四、學生教學輔導業務:新住民語文教育計畫、學習扶助計畫、課後照顧、夜光天使及高中教學業務。
五、實驗教育。
六、促進教學正常化各項業務:常態編班、專長授課。
一、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一)學生獎助學金
(二)推動友善校園各項議題(含學生輔導、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品德教育及學務工作等)
(三)國中技藝教育及生涯發展教育
(四)校園保全
二、特殊教育工作
(一)鑑定與安置工作
(二)特教生就學、輔導及支持性服務
(三)特教輔導團業務
(四)改善特殊教育教學設備與環境(含無障礙設施設備)
三、藝術才能班設班及輔導訪視
一、教保服務機構設立變更、人事異動備查、招生及收費標準。二、推動各項學前教保工作(教保研習、基礎評鑑、親職教育、未立案稽查、教保資源中心等)。三、公共化教保服務中長程計畫。四、準公共幼兒園業務。五、各項幼教補助款發放。六、幼兒園安全防災、衛教、公共安全稽查相關業務。
一、收費標準。
二、學區劃分。
三、家長會。
四、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預算。
五、整建教育設施計畫。
六、新設校(國中小)。
七、降低班級人數、增減班。
八、私立學校設校。
九、採購研習。
十、天然災害。
十一、公設地。
十二、校園安全維護。
十三、教育優先區。
十四、租佔用民地。
十五、電力改善工程。
十六、冷氣及能源管理系統(EMS)裝設。
十七、特色遊學中心。
一、資訊教育、數位學習。
二、彰化縣學術網路維運。
三、資訊教學設備更新。
四、資訊相關研習、工作坊、活動及競賽。
八、健身中心、游泳池稽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