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檢視及彙整彰化縣特教發展計畫。
三、彙整及檢視特教法規。
四、大專青年暑期工讀營隊 。
五、協助及督導藝才班、品格教育白皮書推動。
六、彙整及督導中央對地方政府特教評鑑 。
七、督導反毒相關業務。
八、臨時交辦事項。
二、本縣特教中心約聘治療師人事業務(員額管理、約聘計畫報送)。
三、辦理學校特教班之班級數及教師員額數控管窗口(核定班級數、備查學校特教教師(代理教師)員額及兼任行政相關)。
四、辦理特教教師縣內外介聘總窗口。
五、學生事務經費控管及籌編(年度經費帳目控管、新年度預算籌編、年度決算數計算)。
六、特殊教育設施設備補助。
七、國民中小學畢業生縣長獎頒獎典禮(規劃辦理、協調會議、經費核銷、敘獎)。
八、本科行政庶務費用管控(電話費、教育處影印機等耗材採購)。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友善校園計畫經費申請及彙整總窗口、輔導工作輔導團及學生輔導子計畫執行、年度友善校園訪視、學生輔導業務)。
三、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相關業務(含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經費申請窗口、強化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輔導服務實施計畫)。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事業務(員額管理、約聘計畫報送、薪津撥付及申請、差旅費彙整及撥付、強制休假補助撥付)。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兒童及少年保護 (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兒童及少年權利促進委員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個案會議、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裁罰會議、兒童及少年收養認可暨監護權歸屬調查聯繫會議等提供相關資料、社會處相關兒少保議題教育處總彙整窗口等)。
三、 校安通報(定期檢視通報內容、督導學校錯誤樣態)。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國中技藝教育中心相關業務(辦理代管契約、中心建築及設備修繕及增添事宜、財產盤點、保全維護中心安全、辦理電器技術人員契約、中心用電檢查作業)。
三、 國中區域職業試探中心業務(提報計畫、經費核銷、辦理研習、開課訊息轉知、職探中心訪視作業) 及協辦國中技藝教育相關業務。
四、 勞工處就業聯繫會報教育處窗口。
五、 學特科財產回報業務窗口(財產報表、財產清冊盤點)。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民間單位辦理清寒獎學金相關訊息轉知及協助辦理捐贈典禮。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校安通報及偶發事件通報。
三、 學生再申訴相關業務。
四、 校園安全維護工作(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
五、 少年輔導委員會教育處業務窗口(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過渡性教育措施試辦計畫)。
二、校安通報及偶發事件通報。
三、 行為偏差通知書。
四、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申請。
五、彰化縣教育基金會(董事會業務、董事會改選、支票印製及發放)。
六、暑期青春專案(配合中央年度考核指標辦理及彙整各校青春專案執行成果)。
七、青年諮詢委員會窗口業務。
八、國民中小學發展特色社團活動(課外社團運作及相關社團法規)。
九、協助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辦理本縣強迫入學委員會聯繫督導會報。
三、 辦理本縣中輟復學輔導評估會議。
四、 辦理國民中小學中介教育措施相關業務(3所合作式中途班)。
五、 辦理國民中小學新生應入學未入學相關業務。
六、 辦理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社區生活營方案計畫。
七、 辦理本縣每學年彈性輔導課程及高關懷課程計畫。
八、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特殊教育經費控管及籌編(年度經費帳目控管、新年度預算籌編、年度決算數計算)。
三、 學特科網頁內容(管理與維護)(含縣府網站)。
四、 「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友善校園計畫經費申請及彙整總窗口、輔導工作輔導團及學生輔導子計畫執行、年度友善校園訪視)。
五、 學生輔導業務(含學生輔導轉銜、學生輔導諮詢會、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實施諮詢輔導方案、輔導人員在職及職前訓時數統計及研習辦理、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填報系統縣市管理窗口)。
六、 教育部友善校園獎遴選與報送相關作業。
七、 服務學習教育(審查彙整學校提報計畫)。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辦理專輔教師縣內外介聘總窗口。
三、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相關業務(含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經費申請窗口、強化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輔導服務實施計畫)。
四、輔導教師相關業務(正式及代理專任輔導教師薪津、專任輔導教師員額及編制核定設算、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年度計畫申請及經費處理、專兼任輔導教師資格審查及名冊彙整)。
五、本縣學諮中心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事業務(員額管理、約聘計畫報送、計畫經費申請、強制休假補助撥付)。
六、學特科綜合業務窗口。
七、畢業生、縣長獎禮品採購。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縣立高中軍訓教官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措施校園安全值班費申請核定發放作業、軍訓教官員額核定、學務創新人力等。
三、 補助中小學聘任校園保全人力(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勞務採購、補助經費簽辦撥付各校)。
四、 辦理生涯教育(核銷、知能研習、教育計畫審查、敘獎)及青年夢想方舟平台。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生命教育(協助列管校安通報中自傷自殺案件及督導學校進行個案輔導、統整衛生局心理健康促進暨精神疾病防治諮詢小組會議資料、辦理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配合教育部友善校園計畫規劃辦理相關活動、核予學校生命教育研習時數等) 。
三、 推動人權法治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相關業務(推動人權法治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研習、推動兒童權利公約、人權輔導團、防詐騙等)。
四、 學生會相關事宜。
二、性別事件生對生涉公益案件督導文。
三、辦理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執行窗口。
四、友善校園家長、社區、團體及企業參與國中學生適性輔導工作相關業務及處理適性輔導相關行政事務。
五、兒少保知會單、小戶長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學生輔導管教業務(教師不當管教、違法處罰學生案件督導文、陳情案件處理、調查經費補助、國教署列管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