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彙整及督導中央對地方政府特教評鑑。
三、檢視及彙整彰化縣特教發展計畫。
四、彙整及檢視特教法規。
五、協助縣長獎相關業務。
六、協助及督導藝才班、品格教育白皮書推動。
七、臨時交辦事項。
二、督導反毒相關業務。
三、協助及督導統合視導。
四、協助及督導技藝教育相關業務。
五、協助及督導特教中心業務。
六、臨時交辦事項。
二、本縣特教中心約聘治療師人事業務(員額管理、約聘計畫報送)。
三、辦理學校端特教班之班級數及教師員額數控管窗口(核定班級數、備查學校特教教師(代理教師)員額及兼任行政相關)。
四、特殊教育經費控管及籌編(年度經費帳目控管、新年度預算籌編、年度決算數計算)、設施設備補助。
五、國民中小學畢業生縣長獎頒獎典禮(規劃辦理、協調會議、禮品採購、經費核銷、敘獎)。
六、性別平等教育(含校園性平事件回覆填報系統及督導各 校處理程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結案輔導會議、性平 調查人員培訓課程及相關研習、各校性侵害加害人登記資 料查閱督導、配合社會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諮詢會、 推動性侵害案件整合性團隊服務方案、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等總彙整窗口等)。(暫代)
七、本科行政庶務費用管控(電話費、教育處影印機等耗材採購)。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性別平等教育(含校園性別事件回覆填報系統及督導各校處理程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結案輔導會議、性平調查人員培訓課程及相關研習、配合社會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諮詢會、推動性侵害案件整合性團隊服務方案、 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等總彙整窗口等)。【暫代】
三、 兒童及少年保護 (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兒童及少年權利促進委員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個案會議、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裁罰會議、兒童及少年收養認可暨監護權歸屬調查聯繫會議等提供相關資料、社會處相關兒少保議題等教育處總彙整窗口等) 。【暫代】
四、 兒少保知會單、小戶長等。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推動校園正向管教計畫(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範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觀摩研討暨表揚活動)。
三、 學生輔導管教業務(教師不當管教、違法處罰學生)。
四、 校園霸凌防制工作(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校園霸凌事件處理)。
五、 校安通報及偶發事件通報。
六、 少年輔導委員會教育處業務窗口。
七、 校園安全維護工作(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縣立高中軍訓教官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措施校園安全值班費申請核定發放作業、軍訓教官員額核定、學務創新人力等。
三、 補助中小學聘任校園保全人力(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勞務採購、補助經費簽辦撥付各校)。
四、 辦理生涯教育(核銷、知能研習、教育計畫審查、敘獎)及青年夢想方舟平台。
二、 特殊教育經費控管及籌編(年度經費帳目控管、新年度預算籌編、年度決算數計算) 三、 學特科網頁內容(管理與維護)(含縣府網站)。
四、 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查、籌備頒獎典禮相關事宜、獎學金核撥)。
五、 獎助學金送件申請及核撥(縣立高中原住民助學金、國中優秀獎學金、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費用、國中小原住民住宿伙食補助及高中原住民學生住宿伙食補助、原住民委員會辦理國中小清寒原住民助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個人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團體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學產基金補助高中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協助彰化縣教育基金會、建大文教基金會、彰化同鄉總會辦理獎學金申請相關作業等及各縣市政府及民間單位辦理清寒獎學金相關訊息轉知)。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學生輔導業務(含學生輔導轉銜、學生輔導諮詢會、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實施諮詢輔導方案、輔導人員在職及職前訓時數統計及研習辦理、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填報系統縣市管理窗口)。
三、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相關業務(含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經費申請窗口、強化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輔導服務實施計畫)。
四、 本縣學諮中心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事業務(員額管理、約聘計畫報送、薪津撥付及申請、差旅費彙整及撥付、強制休假補助撥付)。
五、 學特科綜合業務窗口。
六、 畢業生、縣長獎禮品採購。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生命教育(協助列管校安通報中自傷自殺案件及督導 學校進行個案輔導、統整衛生局心理健康促進暨精神疾病防治諮詢小組會議資料、辦理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配合教育部友善校園計畫規劃辦理相關活動、核予學校生命教育研習時數等) 。
三、推動人權法治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相關業務(推動人權法治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研習、推動兒童權利公約、人權輔導團)。
四、目睹家庭暴力兒童轉知單(不定期函轉社會處目睹家庭暴力兒童轉知單、函文學校召開個案研討會並進行追蹤輔導)、定期參與目睹家庭暴力兒童聯繫會議。【暫代】。
五、就學輔導回覆平台。【暫代】
六、 教育部友善校園獎遴選與報送相關作業。【暫代】
七、 友善校園-服務學習教育(審查彙整學校提報計畫)【暫代】
二、 辦理本縣強迫入學委員會聯繫督導會報。
三、 辦理本縣中輟復學輔導評估會議。
四、 辦理國民中小學中介教育措施相關業務(3 所合作式中途班)。
五、 辦理國民中小學新生應入學未入學相關業務。
六、 辦理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社區生活營方案計畫。
七、 辦理本縣每學年彈性輔導課程及高關懷課程計畫。
八、 縣立高中中途離校學生通報及復學作業及國教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措施實施計畫申請。
九、 性別平等教育(含定期檢視校安通報內容及督導各校處理程序)。
【暫代】 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