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政府重申112年度冷氣電費已全數撥付學校,不會排擠日常校園環境的改善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4/12~2023/05/12 | 發佈單位: 教育處國民教育科 | 發佈日期: 國教科張科長 分機1831 | 更新日期 2023/04/12 | 瀏覽人數: 74人 縣府表示經查去年度(111)轄內各級學校皆沒有反應因配合班班有冷氣政策,導致電費不足問題,經查去年度疫情原因,學生上課天數較少,教育部補助電費各校尚有餘裕。 教育部今(112)年度補助彰化縣中小學「學生作息時間」冷氣電費計5,580萬9,000元。今年度電費補助縣府已於112年3月25日函知各校已預先全數撥入學校專戶,絕無要求學校由種電回饋金支應學生作息時間內冷氣電費之情形。 今年度疫情趨緩,學生上課恢復正常,教育部補助電費應足以支應學生作息時間冷氣使用,另依部分學校建議開放非學生作息之電費得以太陽光電回饋金支應,縣府也同意考量各校太陽光電回饋金多元彈性使用。 至於課後及暑期若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之課後照顧、學習扶助、夏日樂學等計畫,其冷氣電費可由各學校依相關申請原則納入各該計畫經費申請編列。 縣府教育處指出如為「非」學生作息時間,例如課後使用冷氣,各校可依照使用者付費,其單位電費收取不超出縣府本年度補助電費之設算基準1度3.16元乘以1.3(加成額度)計1度電4.108元。 為因應環境暖化及推動永續校園,縣府推動校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光電回饋金並全數挹注學校自行規劃使用,此外,學校設施設備如需整建,除各校年度內預算均編有修繕經費,亦可透過專案計畫向縣府申請整建經費或充實設施設備計畫經費,各校如有經費不足之情形,縣府均全力給予支持。 教育處表示推動班班有冷氣政策,其用電費用的支出,縣府列為優先辦理事項,務必讓每位學生擁有同樣舒適的學習環境,除此外為考量教職員共用之辦公室無補助安裝冷氣,縣府亦補助辦公室裝設冷氣經費1,091萬8,866元,一起照顧本縣教職員工辦公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