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快訊 112年10-12月國內出生新生兒,普發現金領取期限到113年1月底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1/05~2024/01/31 | 發佈單位: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發佈日期: 陳偉茹 047278503分機603 | 更新日期 2024/01/05 | 瀏覽人數: 40人 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之新生兒,應於113年1月31日前,備妥出生證明及其生母或生父之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臨櫃領取普發現金6000 元,若生父或生母委託他人代領,須另攜帶代領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臨櫃領取。 若欲知更多相關資訊請上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https://pro.6000.gov.tw/)查詢相關資訊。 彰化縣衛生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