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領域志願服務 承辦單位 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林老師 | 電話 7531846 | 傳真 7283264,7283265 瀏覽人數: 356人 申辦說明 壹、申請教育領域志願服務紀錄冊之作業流程一、 申請資格:受過志工基礎訓、教育類特殊訓者,得申請。二、 需檢附資料:申請名冊(貼上一吋半身照片2張)、基礎訓及教育類特殊訓證書影本,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及申請紀錄冊excel電子檔email至a840629@email.chcg.gov.tw 三、 詳細申辦流程及注意事項:(一)於申請名冊中填入相關資料後,貼上2張半身相片(一吋),如 照片過大請自行裁切,照片高度須低於3.5公分,一張實貼、一張浮貼(請勿用雙面膠黏貼否則一律退件處理),而後將申請名冊逐級核章。(二)將教育訓練(基礎訓及教育類特殊訓)證書影本(證書影本中需含課程名稱及時數)依申請名冊順序排列後訂於申請名冊後面,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 *請各校仔細核對紀錄冊申請名冊上姓名、生日等各項資訊與證書上所書寫的資訊兩者之一致性。(三)將申請名冊,連同教育訓練(基礎訓及教育類特殊訓)證書影本逕寄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四)再將申請名冊電子檔及申請紀錄冊excel電子檔email至lsj745025@email.chcg.gov.tw *紀錄冊上志工服務時數的登錄起始點為志工受完基礎訓及特殊訓後,隔天的服務時數即可開始累計。 *志工一生1冊,服務欄位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浮貼使用。三、申請人應備證件:(一)1吋照面2張。(二)基礎訓練及教育類特殊訓證書影本(證書影本中需含課程名稱及時數)。(三)將申請名冊電子檔及申請紀錄冊excel電子檔email至a840629@email.chcg.gov.tw貳、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作業規定: 請參閱附件彰化縣教育志工網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 領件方式 親領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