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奪金選手精進計畫 承辦單位 教育處體育保健科盧小姐 | 電話 04-7112175#45 | 傳真 瀏覽人數: 16人 申辦說明 一、為全中運競賽種類(不含選辦項目)二、代表本縣學校參加111年全中運獲得前六名選手,第一名獲頒獎助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第二名1萬元、第三名8,000元、第四名5,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三、團體項目補助名額之計算,以該項目規定之報名人數減去出場比賽人數後之二分ㄧ,加上出場比賽人數為該次比賽之補助名額,其獎助金以上述補助名額乘以個人補助額度,由團體報名人數均分之。四、參加個人比賽後再參加團體(成隊)賽者,二項均可申請,如團體成績係個人成績累計者,只可申請個人一項。五、獲得金牌選手之學校,每人每項補助1萬5,000元,補助金支用項目以學校體育活動及體育設施設備為限,其中資本門補助上限30%。六、選手獲獎由本府統一簽辦,學校補助金概算表請用郵寄或親送到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