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競技運動績優選手獎助金計畫 承辦單位 教育處體健科陳小姐 | 電話 04-7112175#36 | 傳真 瀏覽人數: 745人 | 處理期限 申請資格於111年12月2日前;申請獎助金之部分,上半年度(1月至6月)之賽事須於當年度7月31日前提出,下半年度(7月至12月)之賽事須於當年度12月10日前提出。 申辦說明 為培訓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績優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取優異成績,厚植本縣運動實力,並鼓勵具潛力績優選手留縣發展,提振本縣競技運動之風氣。 申請人應備證件 符合資格(第三點規定)參照附件一內容準備資料,如已核定為獎勵對象則須參加附件二指定賽事,且獲獎後,參照附件三內容申請獎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