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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家長會及社會公益專區-吾愛吾校捐款(捐贈)

吾愛吾校捐款(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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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

1-決定捐贈額度與是否指定用途
2-款項撥入各級學校設置吾愛吾校之捐款專戶
3-向學校出納確認是否收到捐款(捐贈)


[各級學校] 依據捐款人意願

1-開立收據予捐款人
2-辦理致謝事宜


[本府] 接獲各級學校函報

1-未達新臺幣 5,000 元,由學校自行核發感謝狀。
2-捐款(贈)達新臺幣 100,000 元以上者,由本府特頒感謝狀並於公開場合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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